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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第二届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1-09 编辑:杨逸隆 浏览次数:

共青团各盟市委,满洲里、二连浩特市团委,各高等院校、大矿企业团委,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,内蒙古金融团工委,内蒙古非公团工委,内蒙古军区、内蒙古公安厅、武警内蒙古总队、森警内蒙古总队、内蒙古边防总队、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: 

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的激情和热情,更好地凝聚全区广大青年的共识和力量,引导他们以各行各界涌现出来的青年先进典型为榜样,热爱内蒙古、建设内蒙古,积极投身自治区改革发展的宏伟事业,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,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建功立业,自治区团委决定在2017年“五四”期间,开展第二届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的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 

一、申报条件和标准 

(一)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个人申报条件 

1.18至45周岁(1971年5月1日—1999年4月30日出生),内蒙古籍或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青年。 

2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。 

3.勤于学习,甘于奉献,工作本领过硬,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艰苦奋斗、锐意进取、创先争优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本领域群众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,具有较强的典型引领作用。 

4.近三年内获得过盟市级(含)以上荣誉(截至时间2017年4月30日,下同)。 

5.创新领域申报标准:在我区电子信息、机械制造、光电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,文化产业、金融服务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,并在上述领域具有技术研发、项目管理方面的创新项目,并获得广泛认可。从事学术研究,负责国家、自治区级研究课题,并有显著成果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专有技术或其他专业成果,且该成果创新程度高,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。获得过国家发明创造专利者优先考虑。创业领域申报标准:带头创业,业绩突出,富有社会责任感,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。吸纳就业人员较多,带动就业作用明显。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,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。创优领域申报标准: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崇高的公民道德、家庭美德或职业道德,带头弘扬正能量;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积极创先争优,取得突出成绩,在本行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。

(二)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申报条件: 

1.以18至45周岁的青年为主体。 

2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。 

3.凝聚力强,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。 

4.近三年内获得过盟市级(含)以上荣誉。 

5.在以下至少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: 

(1)在调整产业结构,壮大县域经济,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成效显著、作用积极、社会反响良好。 

(2)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,为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努力。 

(3)积极助力改革开放、大力推动科技进步、涉足新兴产业发展并成绩显著。 

6.创新领域申报标准:在我区电子信息、机械制造、光电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,金融服务、文化创意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状态良好,具有产品创新、技术研发、项目管理方面的创新优势和项目,获得广泛认可;从事学术研究,负责国家、自治区级研究课题,并有显著成果的集体;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专有技术或其他专业成果,且该成果创新程度高,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。获得过国家发明创造专利者优先考虑。创业领域申报标准:形成核心团队并自主创业,管理水平、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好,具有较强的成长性,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,并吸纳一定数量的青年实现就业,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。创优领域申报标准: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崇高的公民道德、职业道德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带头弘扬正能量;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积极创先争优,在所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,形成示范带动效应。

二、申报办法 

申报工作可采取组织推荐、自荐等方式进行。各盟市各战线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,名额不限。申报对象要兼顾农村牧区、街道社区、国有企业、学校、机关事业单位、非公企业、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各行业。评选表彰以差额方式进行。各盟市团委负责本地区、各战线负责本战线、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对象的汇总、初审和申报工作。各高等院校、直属企业、直属机关、军警公安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到自治区团委学校部、青工农牧部、组织部。自荐方式申报的请将有关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团委组织部。 

三、工作要求 

1.要高度重视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,一方面,从近些年涌现出来、事迹突出感人、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共青团表彰的青年典型中推选。另一方面,应着眼于组织、宣传、教科、人社、工会、妇联、农牧业等广泛领域,推报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青年个人或集体。 

2.要严格把关。要本着真实、公正、从严的原则,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,要按照“重在实绩、保证质量”的原则,严把推荐质量关,要充分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,请团员青年一起评议,充分征求党组织、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,把确实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先进个人或集体推荐上来。 

3.要广泛宣传。各级团组织要动员团干部和团员青年、联合新闻媒体,深入基层一线,广泛开展寻访先进典型活动;鼓励各级团组织广泛利用新媒体组织团员青年线上“点赞”,广泛开展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,营造活动氛围。 

各盟市各战线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对象如实填写申报表(附件1、2),所有项目不能空白,并附申报人或单位的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、主要事迹简介材料(500字以内,要求文字精炼,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,格式见附件3)与工作、生活、蓝底(着正装)1寸照片各一张(分辨率要高,大小不低于2M)。要对申报对象的信息进行汇总(附件4、附件5,用excel表格报送)并排序。要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,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。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(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)报送至自治区团委。逾期不报、材料不全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补报。切勿过度包装,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。

自治区团委通信地址: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 

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联系方式:王思清,0471-6932126,nmtwzzb@126.com;

自治区团委学校部联系方式:史迪,0471-6931811,twxxb@126.com; 

自治区团委青工农牧部联系方式:叶青,0471-5971180,nmgtwzsqy@126.com。

附件:1.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个人申报表 

2.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申报表 

3.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事迹简介模板 

4.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申报人选信息汇 

总表 

5.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信息汇总表 

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 

2016年11月3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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